通過嘀嗒拼車花費14元叫來的路虎
最近,拼車APP突然大量涌現(xiàn),除了嘀嗒拼車、51用車、微微拼車等,滴滴快的公司前天也宣布滴滴順風車將于6月1日上線運營,主打拼車業(yè)務。由于北京市交通委在2013年底出臺關于小客車合乘的指導意見,不少專車軟件陸續(xù)推出了在政策上擁有“合法”頭銜的拼車業(yè)務。盡管政府鼓勵拼車并有相關指導意見作為支撐,但與此前“專車”模式遭遇相似的是,拼車業(yè)務仍難逃脫“非法運營”的嫌疑。有交通專家認為,合乘需要符合順路、提供者提供服務次數(shù)有限和合乘目的由提供者發(fā)布等多個特征,而部分拼車類軟件并不符合特征,更像是私家車接入運輸行業(yè)提供運營服務。
體驗
14元坐回路虎 車主稱可能油錢都不夠
2013年底北京市交通委發(fā)布了《關于北京市小客車合乘出行的意見》,該意見在2014年實施,明確了拼車合乘的合法性,并認可了合理分擔拼車費的行為。受政策利好,目前北京市場有多款活躍的拼車軟件,如51用車、嘀嗒拼車和微微拼車等。
昨天,北京青年報記者使用嘀嗒拼車體驗了拼車業(yè)務。注冊成功后,記者發(fā)出了從團結湖到達工人體育館的搭車請求,APP顯示距離約3.1公里,出租車費14元,并且贈送了20萬拼車保險一份。下單之后,不到一分鐘就有一輛路虎攬勝極光車主搶單。
下單之后,按照約定的時間車主張先生準時到達團結湖。張先生介紹,此前無意中發(fā)現(xiàn)拼車APP,由于自己此前上班都是一個人,路途上有點無聊,找個人搭車比較有意思。“您也是我接的第一單乘客,其實我也就是想玩玩,并不是掙錢。比如您這次車費才14元,但我這車百公里油耗能達到15升油,再加上堵車,可能油錢都不夠。就是希望能有個體驗吧,沒準能交到朋友呢!”張先生說。
此前,張先生通過上傳自己的駕照、行駛本的照片很容易地通過了審核,成為了一名車主。張先生說自己很認可合乘的理念,可以分享出空余的資源,但另一方面也擔心合乘的安全。“你們女生要是選擇司機的話最好選認證的司機,我就是通過上傳照片和車輛信息認證過的。”
聲音
順風車跟專車比 很難掙到錢
據(jù)了解,目前,滴滴順風車的車主招募已經有一段時間,已經有了五六萬司機的規(guī)模。乘客選擇順風車可以支付“比出租車更低”的費用。順風車主在車輛空閑時,可以選擇距離自己較近的乘客提供車輛,一位車主一次可以服務一個用車訂單。
目前,私家車主可以通過滴滴客戶端注冊成為順風車主,只需填寫姓名、身份證號、駕駛證和行駛證相關的信息就可以注冊車主。滴滴順風車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對車輛和司機沒有太嚴格的篩選,基本符合條件的車主都可以成為順風車主。”與目前專車普遍對服務、車輛新舊、駕齡有嚴格要求相比,成為一名順風車主更加容易。
據(jù)了解,合乘具體費用將在業(yè)務上線前公布,敲定具體細節(jié),但不會高于出租車的價格。滴滴方面表示,通過前期的調研了解,目前的合乘需要主要是在上下班的通勤時間段,但也鼓勵其他時間段出行的車主提供空閑的座位資源。“基本上只要處于一個正常范圍,不會對車主提供的合乘時間和頻率進行限制。”
就在滴滴宣布推出順風車業(yè)務的一天后,同樣主打拼車業(yè)務的“滴滴快車”于昨日正式上線。用戶可以通過滴滴打車APP內的“快車”入口直接呼叫“滴滴快車”,以聯(lián)系愿意分享車輛、合乘出行的車主,雙方分擔相應的用車成本費用。訂單發(fā)出之后,系統(tǒng)會自動推送給距離最近的車主,整個叫車流程與叫出租車、專車相同。據(jù)了解,“滴滴快車”僅按照里程單價和時長收費,價格非常低廉,再加上沒有起步價,用戶打車的成本有望下降。
4月15日,滴滴快的宣布推出合并后的第一個戰(zhàn)略級產品“一號快車”。事實上,此次上線的“滴滴快車”和上個月推出的“一號快車”是相同的,同屬于一個后臺系統(tǒng)。
滴滴快的打車公共事務高級總監(jiān)葉耘表示,“快車”和“順風車”在服務的導向上存在不同。“快車”是以乘客的需求作為主導,乘客在平臺上發(fā)出用車需求,司機根據(jù)乘客的需求,帶乘客去往目的地。“順風車”則是以司機為主導,司機首先從一個地方去往另一個地方,乘客才能搭載。此外,“快車”更多地服務于對車輛需求相對緊急的乘客,而“順風車”業(yè)務則在時間性上的要求相對不那么高,使用“順風車”需提前預約。
滴滴相關負責人認為,“專車”和“拼車”最大的區(qū)別在于專車可以盈利且司機基本上專職,而順風車公益性很大,價格方面也很難盈利,“順風車很難掙到錢,這就和專車不一樣了,同時價格因素也會把拼命掙錢的黑車剔除。”“快車”、“順風車”乘客所付費用都歸車主所有,滴滴平臺不收取任何費用。
追問
“合乘”還是“黑車”?拼車業(yè)務是否真“合法”?
何為“合乘”?
官方定義與軟件定義有出入
前天,有意向加入滴滴順風車的車主開了一個小型的交流會,有車主也表達了對于政策風險的擔心。“我們開順風車會不會像專車這樣被查呢?”滴滴順風車的工作人員當場表示,順風車是非盈利性的,符合合乘的指導意見,在北京是安全的。
2013年12月31日,北京市交通委公布《北京市交通委員會關于北京市小客車合乘出行的意見》(下稱《意見》),這是國內首個關于拼車的指導意見。市交通委稱,小客車合乘是緩解城市交通擁堵、減輕機動車排放對大氣污染的解決辦法之一,將規(guī)范本市小客車合乘行為,保護合乘各方的合法權益,區(qū)別合乘與非法運營,并且首次認可乘客合理分攤“拼車費”。
由于政策利好,不少拼車軟件看到私家車為運營提供的可能性,都在官方介紹、軟件平臺等多種途徑強調拼車或者合乘的合理性。如上所述市面上也相繼出現(xiàn)了各種形式的拼車應用。
通過對比,目前主流軟件的合乘概念與官方認可的合乘仍有偏差。根據(jù)官方發(fā)布,小客車合乘是指出行線路相同的人共同搭乘其中一人小客車的出行方式,具體來說即是出行路線相同的人,簽訂合乘協(xié)議拼車出行。根據(jù)合乘目的,可分為上下班通勤的長期合乘、節(jié)假日返鄉(xiāng)的長途短期合乘。
但在實際操作中,拼車軟件應用定義的合乘與官方定義的合乘并不那么統(tǒng)一。搭車信息方面,大多拼車應用許可車主和乘客都發(fā)布搭乘線路,小部分應用只許可乘客發(fā)送乘車信息;在搭乘時間上,有的應用僅限上下班時間,會在選定時間方面有一定限制,有的應用支持任何時間地點的搭乘請求。而基本沒有軟件涉足長期合乘需求的匹配,也就是說,拼車軟件大多可以“臨時隨意”地填寫出行目的和出行時間,一次性出行是主流服務模式。
費用怎么分攤?
是否“合理”分攤出行成本難界定
《意見》指出,根據(jù)分攤費用可分為公益性合乘和互助性合乘,公益性合乘不收費;互助性合乘可以合理分攤出行過程中的油、電、氣、高速通行費!兑庖姟访鞔_提出,禁止臨時隨意合乘攤算相關費用。目前的拼車軟件沒有公益性合乘的,也較難定義是否屬于互助性合乘。
按照上述說法,合乘行為對于費用的邊界界定是“互助”,而非“盈利”。收取的費用僅僅是車輛消耗能源的費用和實際通行過程中產生的高速通行費。
在拼車費用上,51用車、嘀嗒拼車和微微拼車等三家不同的拼車軟件,計價方法各不相同。51用車按照距離分段計價,同時考慮車型,車越豪華拼車費用越高。如果是經濟型車型,5公里以內為15元,5-10公里為18元,10-15公里22元,15-20公里28元。舒適和豪華車型費用都較高,舒適車型的起步價為18元,豪華車型的起步價為22元。嘀嗒拼車和微微拼車計價方式則相對簡單,且不分車型。嘀嗒拼車收取10元接送費,每公里1元,高速費、過路過橋費用(單程)由乘客另行現(xiàn)金支付,每次服務封頂99元。另外,乘客可以自行決定是否給予小費。微微拼車在3公里以內收費10元,3公里以外每公里1元錢,不用另外支付高速費、過橋費等費用。
以汽油6.67元/升、行駛12公里計算,假設車輛百公里耗費10升油,那么行駛12公里純油費為8元左右。三款應用12公里的價格分別為22元、22元、19元,其中51用車還會像專車一樣設置車型區(qū)間,豪車的費用則更高。上述費用都高出單純地分攤油費,嘀嗒拼車還需要乘客支付過路過橋費。
安全如何保障?
拼車平臺大多為乘客購買保險
盡管拼車為出行提供了多元選擇,但市民在選擇的過程中,安全是一個繞不過的檻。乘客孫女士說,自己對拼車這種方式很認可,但希望拼車軟件可以提供更多車主信息,方便乘客去判斷車主是否靠譜。
而目前,拼車軟件大多采取評價的方式,通過以往乘客的評價判斷車主是否靠譜。嘀嗒拼車司機和乘客可以相互評價。即將推出的滴滴順風車也會有車主的信息和乘客的評價供參考。
在保險方面,51用車和微微拼車均與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合作。微微拼車平臺上,車主和乘客默認購買“拼車險”,車主和乘客填寫后可免費獲得自拼車之時起至當日24時止、最高30萬元的交通意外險。嘀嗒拼車平臺上雖未發(fā)現(xiàn)保險,但是在協(xié)議中標明:在出行過程中,因司機故意或過失發(fā)生交通事故,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及其他損失均由司機向乘客全額賠償(包括但不限于醫(yī)療費、誤工費、營養(yǎng)費等)。滴滴順風車在保險方面將采取比專車更好的標準,目前基本確定在50萬元,車主和搭乘乘客共享這份保險。
由于拼車的特殊性,安全問題很難繞開,目前拼車軟件主要通過乘客選車時公開車主信息、乘客評價和保險等保障乘客行車過程中遇到的安全問題,但也有部分軟件在車主或者乘客注冊平臺賬號時將自身責任撇清。
觀點
專家:現(xiàn)有拼車軟件超越合乘界限
交通專家許康明介紹,無論是之前的拼車軟件還是現(xiàn)在的專車公司順風車,判斷其是否符合合乘需要滿足至少五個原則:第一個原則是,合乘提供者和合乘參與者有著相同或者相似的出行線路;第二個原則是合乘次數(shù)一定要有限制,主要是在通勤時間進行;第三個原則是合乘目的需要由提供者發(fā)布,參與者應答;第四個原則是不能按照時間計價,因為順風車本身就是順路,并不能像運輸企業(yè)一樣將占用時間作為收費因素;第五個原則是定價權應由政府或者行業(yè)協(xié)會確定,而不是由平臺自行定價。
許康明認為,定價權、提供者發(fā)布信息、提供者提供服務次數(shù)限制都是合乘最重要的特征,“如果車主可以一天多次地提供搭車服務,那么他的行為就不是公益性的,而是盈利性的。因為很難判斷是否路線相同,就需要對搭乘次數(shù)進行限制。”
許康明認為,目前沒有軟件平臺完全符合上述特征,現(xiàn)有拼車軟件其實是利用私家車從事客運,超越了合乘的邊界,“不是合乘,而是私家車介入運輸企業(yè)提供運輸服務,是一種規(guī)避手段。”
針對目前拼車軟件大多支持即時拼車需求,不符合交通委合乘意見的問題,許康明表示,盡管不符合意見,但其實國外主流拼車軟件既支持長期承諾期的拼車,也支持即時拼車,并不是最重要的問題,“最主要的是定價權的問題,拼車定價應該由政府或者行業(yè)協(xié)會確定,而不是各個拼車平臺。”
文/本報記者 劉珜 實習記者 權婷
攝影/本報記者 王曉溪 線索提供/張先生
(編輯:馬麗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