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顯示,2020年一次性增加的2萬個小客車指標,按3:1的比例通過個人階梯搖號和縣(市)個人指標搖號的方式進行配置,即個人階梯搖號15000個、縣(市)個人指標搖號5000個。
公告還提出,將于2020年5月29日組織一次個人階梯搖號,完成15000個指標的配置。新增的5000個縣(市)指標將在2020年5月18、19日舉行的第十次小客車縣(市)指標搖號活動中與原定指標配額合并投放。分配至各縣(市)的指標比例參照《杭州市小客車縣(市)指標配置管理辦法》,具體為建德市1833個,淳安縣1667個,桐廬縣1500個。
(編輯:馬麗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