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下午1點多,正在芝罘區(qū)臥龍西路查酒駕的市交警三大隊民警在檢查一輛從南面開過來的轎車時,司機剛打開車門還沒探出頭,民警就聞到了一股酒味。
交警當即詢問司機劉某中午是不是喝酒了,誰知劉某大聲喊冤,堅決否認自己喝酒。交警見劉某情緒激動,便趕忙進行了勸止,告訴劉某是不是酒駕,只需含住酒精測試儀吹口氣,馬上一清二楚。
劉某見交警拿出酒精測試儀,死活不肯配合。交警稱如果再不配合,只能拉著劉某到醫(yī)院強制抽血檢測。劉某這才含住酒精測試儀檢測,結(jié)果顯示酒精含量為30mg/100ml,屬于酒駕。
劉某說,中午在朋友家里聊得興起,感覺口干舌燥,就讓朋友倒杯水喝,可是喝下去后,感覺不象是水,問朋友后才知道是朋友搞錯了,順手把中午吃飯時喝剩下的一杯啤酒當成了水。
交警對劉某進行了一番教育,并依法扣留了劉某的駕駛證。
(編輯:馬麗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