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杭州市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新聞發(fā)布會,對外公布了杭州市(浙A號牌)新能源客車機動車尾號限行措施的最新調整情況:為鼓勵新能源汽車發(fā)展,自4月5日起,杭州市將不再對新能源汽車進行限行限制。
此前,按照杭州市在2014年3月實施的“關于實行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的通告”,新能源車上牌只需要申請新能源車指標,該指標的獲得不要求購車人是否杭州人、是否有駕照,不用通過搖號、競價,完全零門檻。但是新能源車在杭州還是屬于統(tǒng)一限行的范疇。而此次限行調整,也意味著新能源汽車在杭州進入不限購、不限行時代。
據了解,此次杭州市限行措施調整對象為杭州市新能源客車,主要包括2016年4月5日前已經登記上牌的車輛,燃料種類登記不屬于單一汽油或柴油的浙A號牌客車,和2016年4月5日后登記上牌的符合《杭州市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規(guī)定》的浙江A號牌新能源客車。
在具體限行調整內容方面,本月5日起符合上述類型的浙A號牌新能源客車不受杭州市區(qū)“錯峰限行”和西湖景區(qū)“單雙號”限行措施的限制。
據悉,符合新能源車輛條件的中、小型客車本月起可在杭州市、縣兩級車輛管理所和指定交管服務站等16個窗口申領專用標識。而大型客車、公共汽(電)車、省際長途客運車輛及客運出租汽車、城市快運車輛等不受限行限制車輛則無須申領。
(編輯:馬麗麗)